眉县司法局抓实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为更好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建强配齐调解组织队伍,眉县司法局结合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组织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换届后的调委会组织健全,功能齐全,调解员积极性高,工作主动,有力的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一
法律进村(社区),全力护航换届推选工作
一是普法先行。印发《关于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推选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暨法律进农村(社区)和法治大讲堂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农村(社区)广泛宣传换届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等,引导群众依法选、自主选。二是法治护航。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把调解员“入口关”,严格换届流程,主动深入基层一线,为选民提供“下沉”式服务,向村级组织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当好参谋助手,把真正符合要求的人员推选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来。三是化解纠纷。以护航换届推选为主线,按照“矛盾早发现、问题早解决、思想早引导”的要求,紧盯换届推选重点矛盾纠纷排查,主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为换届推选工作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点线面结合,汇聚人民调解工作合力
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县建成个调解组织,其中县级调委会1个、镇(街)调委会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94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7个,建成了以县、镇(街)、村(社区)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换届后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人(其中专职调解员人,兼职调解员人),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有人管,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落实“两个待遇”。把“以案定补”补贴及专职调解员补贴纳入财政预算。今年上半年,共发放专职调解员定额补贴共计12.42万元,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在全县形成了从“要我调”到“我要调”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氛围。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按照“六个一”标准,即每月一会议、化解、服务、宣传、遍访、调度,为各村重新协调任命了法律顾问,组织其进村入户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参与调解处理纠纷等,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
师傅带徒弟,换发调解队伍全新面貌
一是抓好调解队伍建设。按照“3+2+1”模式,调整县、镇、村专职调解员队伍。既引导推选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文化知识的调解“新兵”,又注重保留具有较高威信且经验丰富的“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乡贤、网格员和有关行业专业人士等调解“老将”。形成“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工作局面,通过“以老带新”,传授业务技能、工作经验和技巧,通过“以新促老”,帮助老同志提高案卷制作等能力。新老调解员互补协作,通力合作,既改善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更提升了队伍整体活力,调解成效更加突出,今年上半年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件。二是加强调解业务培训。调委会换届结束后,县局利用综治视联网系统,在县局设立主会场,8个镇街设立分会场,对全县调解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民法典》、调解实务技能、执业纪律等知识培训,培养“法律明白人”余人。同时,给村(社区)专职调解员分配了智慧调解账号,熟悉掌握智慧调解app的操作方法,把调解工作现场办逐步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三是打造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充分发挥热线功能,逐步实现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和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网,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
抓品牌特色,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发挥站点服务作用。全县7个镇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了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结合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形成法治保障合力,全面开展便民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持续开展讲法说法活动。把“以案说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有效抓手,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中涉及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村(社区)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在转型升级、劳资纠纷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负责人开设法治讲座,答疑解惑。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充分发挥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普及法律知识,达到调解一个案子、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
作者/来源:法治宝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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