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助力乡村振兴的路上,陕西省宝鸡市眉县人民法院先后派出6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3万元,动员社会力量投入资金60余万元,为帮扶村建设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同时,开通办案“绿色通道”,引导群众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庭审”及“远程讯问系统”等在线平台进行网上立案、调解、开庭,共办结案件件,实现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公平正义“不停摆”,延伸司法职能进村居、进田间地头、进旅游景点,开展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为涉农纠纷早发现、早排查、早处置、早化解。此外,法治宣传深入民心,充分运用巡回审理、公开宣判、模拟庭审、“红领巾法学院”等方式,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正确舆论导向,以公平正义和权利保护实现群众的新期待,助力乡村振兴走上法治轨道,唱响时代主旋律。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基础
“太谢谢您了,法官,要不是您这么有耐心,我恐怕是丢人丢大发了。‘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大儒张载的这句话我再也不敢忘了,您放心,今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父母的,让他们无忧无虑地生活,这不仅是我们做子女的义务,更是我们应该传承的孝道文化。”一起赡养老人案现场调解结束后,朱某的儿子诚恳地对法官说道。
朱某、郭某夫妻二人均已70多岁,生育一儿两女。因家庭矛盾,两个老人搬出小女儿村上的旧房子。大女儿常年在四川打工,小女儿远嫁广东,儿子在西安打工,对老人的生活照料较少。老人身体状况好的时候,生活还能基本自理。但是,朱某患脑梗后行动不便,老伴郭某年龄大了,没法独立照料朱某,三个子女均在外地打工,也无法顾及老人,两人的生活陷入囧境,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赡养问题属家庭矛盾,调解处理比判决处理效果更好,于是当即决定采用携卷下乡、就地调处的方案,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同时,要求三名子女必须准时参加。
调解会刚开始,当事人之间相互指责、争吵,会议一度中止。后承办法官、法援律师、村干部又分头做双方的工作。在背靠背做当事人工作期间,承办法官和村干部从家和万事兴等方面给各当事人讲解,并以大儒张载祠里的家训和“横渠村史馆”里记载的模范家庭事例开导各当事人。同时,告知朱某的子女,若不能调解解决问题,法院将择日在其住所地就地公开开庭审理,到时可能会让村民对其不赡养老人的行为予以耻笑,给予其心理造成压力。在各方不懈努力下,历尽三个多小时,最后当事人之间终于达成了调解意见,对两位老人的现时生活、居住、看病及身故后事情均作出适当安排,并交代村委会监督落实,解除了老人生活困难及后顾之忧,也让子女能安心在外务工,这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眉县是北宋思想家,理学支脉“关学”创始人张载的故乡,这里的群众在张载思想的世代熏陶下,基本上都有着浓郁的家国情怀,这正是传统德治与现代法治完美有力的契合点,为打造乡风文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与我们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一脉相承,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高度契合,在新时代新时期更能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更彰显出新的时代价值。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家事审判法官,就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坚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理念,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扎实立足审判职能,着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眉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文利如是说。
过去的一年,眉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积极探索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利用张载家训对当地群众的影响,总结提升“家事纠纷调解室+专业家事审判庭+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的柔性家事审判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将家庭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眉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共审结各类家事纠纷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件,调撤率为65.60%,呈现出“案件调撤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结案效率高,上诉率低、发改率低、投诉率低”的良好态势。
乡村振兴质量兴农是关键
“咱们眉县的猕猴桃种植,是广大农民的‘钱罐罐’。当不法分子将邪恶的手伸向农民朋友的‘钱罐罐’时,我们法院是绝对不答应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涉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农业发展基础,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农业产品从有到优的转变、农业从增产向提质的导向转变,引导农民生产经营者树立质量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为实施质量兴农提供司法保障!”眉县法院副院长李保军坚定地说道。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可是,总有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什么手都敢伸。这不,眉县法院就公开审理过一起13人生产、销售假化肥案。
柯某某等13人肆意篡改湖北金正大系列、德州益田丰系列等化肥包装袋版面,任意设计制作隆丰源系列、湖北美稀、青岛美稀等系列化肥包装袋,生产劣质化肥,通过门店或者走街串巷方式,销售至宝鸡、兴平、平凉等地,不仅严重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扰乱了产品质量管理秩序,还对各地农业种植安全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危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打击犯罪,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眉县依法判处被告人6个月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4万至万元罚金。此案宣判后,社会反响强烈,广大农民群众均拍手称快,眉县法院用实际行动为实施质量兴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外,眉县法院的执行工作也以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工作切入点,在工作中依法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实现农民合法权益,对乡村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三优先”办理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化解涉村民间的乡村矛盾,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确有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司法人文关怀。去年共发放救助资金71.9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1人。今年已发放救助资金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人。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很重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乡村要振兴,生态宜居很重要。为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眉县法院敢担当,勇作为,积极向生态环境破坏者说“不”,其行政审判庭承办的公益诉讼起诉人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因被告蒲城县林业局不依法履行林业管理职责行政行为违法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有力促使了刑事、行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促进了生态环境的及时有效修复。
眉县法院在针对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审理中,对行政机关合法合规的行政行为大力支持,提供坚实司法后盾,支持和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积极推动建立与环保、国土、林业等行政机关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不断前移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对案件审理中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并针对社会群众环保意识不强、环保法治思维不足的现状,就地审判以及公开庭审的普法宣教功能,增强了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守护了农村生态环境,走出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创新之路。
乡村振兴旅游保障少不了
“旅游法庭的设立不仅可以更好的解决游客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同时也对园区内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顺畅、更加切实有效的司法保障。”眉县太白山旅游景区管委会负责人说道,“我记得去年5月,管委会涉及一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该案经由汤峪法庭审理,审理过程客观公允,规范高效,后该案经由第三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汤峪法庭的公正裁决不仅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也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汤峪人民法庭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定为全省“示范法庭”。汤峪法庭设立以来,多次联动管委会、各村委会、各驻区酒店、各级学校,通过讲座、传单、案例展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旅游从业者、园区常住人员,学会将法条法理、法言法语变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很多人也增加了对法律的认知,缩短了园区内群众生活与国家法律的距离,平衡了园区游客与旅游从业者各方权益,同时也为太白山旅游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支持。
接下来,眉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肩负起提供司法服务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保障乡村社会安定、助推乡村经济振兴、引领乡村文明风尚贡献司法力量。
文字来源:人民周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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