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陕西省10地市中考最低分数线
西安市
年西安市城六区,即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等六区及其各自已划归开发区管理的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分;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最低录取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60%,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分。
咸阳市
全市统一招生最低控制线为分,招生学校为咸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三原南郊中学,兴平西郊中学,泾干中学,武功普集中学,礼泉一中,咸阳中学,乾县一中,秦汉中学和西工大咸阳启迪中学。
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全市统招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咸阳市实验中学、西工大咸阳启迪中学、秦汉中学或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以外的学校,每个考生可填报1-2个志愿。
咸阳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农村薄弱初中定向招生,最低控制线为分;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最低控制线的生源地初中生,均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志愿。
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秦都区分、渭城区分、兴平市分、武功县分、三原县分、泾阳县分、礼泉县分、乾县分、永寿县分、彬州市分、长武县分、旬邑县分、淳化县分。招生学校为各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1-2所学校。
民办普通高中:在秦都、渭城两区招生的,最低控制线为分;在其他县市招生的,最低控制线为分。达到民办学校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全市范围内1-2所民办学校。
渭南市
榆林市
榆林市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分。
延安市
延安市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分。
铜川市
经铜川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年铜川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省属驻铜技工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公布: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
二、普通高中特长生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
三、职业高中、省属驻铜技工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
宝鸡市
1、县区公办普通高中:渭滨区分、金台区分、陈仓区分、凤翔县分、岐山县分、扶风县分、眉县分、陇县分、千阳县分、麟游县分、凤县分、太白县分。
2、民办普通高中:分。
3、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中考成绩分,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4、宝鸡中学、宝鸡南山中学:执行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具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宝鸡中学、宝鸡南山中学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按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商洛市
年商洛中学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分,计划招生名,招录特长生30名,根据专业课+文化课按成绩从高往低录取。
商州区中学今年按计划招录名,其中艺体特长生30名。文化课考生按学生填报志愿录取,特长生根据专业课+文化课按成绩,从高往低录取。
洛南县中学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分,计划招生名,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分。丹凤中学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分。
镇安中学计划招生名,按教育均衡原则,对城乡及各乡镇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同。
柞水中学初步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分,计划招生名,其中特长生80名,根据专业课+文化课按成绩,从高往低录取。
汉中市
1、全市录取批次(4所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汉中中学分、汉中市龙岗学校分、汉中市仁德学校分、洋县实验学校分。
2、县区录取批次(27所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汉台区分(汉中中学、汉台中学、汉台二中、铺镇中学)、南郑区分(南郑中学、大河坎中学、高台中学、龙岗学校)、城固县分(城固一中、城固二中、陕飞一中、陕飞二中)、洋县分(洋县中学、洋县二中、四〇五学校、洋县实验学校)。
西乡县分(西乡一中、西乡二中)、勉县分(武侯中学、勉县二中、仁德学校)、宁强县分(天津高级中学、宁强二中)、略阳县分(天津高级中学)、镇巴县分(镇巴中学)、留坝县分(留坝中学)、佛坪县分(佛坪中学)。
3、艺体特长生(7所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汉台区分(汉台中学、汉台二中)、城固县分(城固二中)、洋县分(洋县中学、洋县二中)、勉县分(勉县武侯中学)、镇巴县分(镇巴中学)。
安康市
1、年全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9分。
2、各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
安康中学:.8分
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公办学位):.7分
安康中学高新分校(民办学位):.9分
汉滨区汉滨高中:分
安康市高新中学:.2分
安康市第二中学:.4分
汉滨区江北高中:.5分
汉滨区张滩中学:.2分
汉滨区五里高中:.5分
汉滨区大河中学:分
汉滨区瀛湖中学:分
汉滨区流水中学:.9分
恒口示范区恒口高中:.1分
安康黄冈实验学校:.3分
安康长兴学校:.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