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眉县法院对被告人徐瑞锋等二十一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2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眉县法院受理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被告人郭文硕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三千元;被告人徐瑞锋犯开设赌场罪、犯非法拘禁罪、犯寻衅滋事罪、犯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三万元;被告人孙兴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被告人熊建文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五千元;被告人王洋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四万四千元。对被告人陈旭、徐新龙、邵帅、陈鹏、张鹏博等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年以来,被告人徐瑞锋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纠集被告人王洋、李军海、王林军等人先后多次从事开设赌场,组织数十人参与赌博,后又使用暴力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扣押他人财产等手段催收赌债,致多人轻伤或轻微伤。年7月,被告人郭文硕刑满释放后,迅速纠集被告人王洋、孙兴、陈鹏、张鹏博、辛宝、冯春桥、陈旭、杜肖、邵帅、李凌轩等十多名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在眉县及周边地区从事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获取非法暴利,年至年,被告人熊建文高息放贷,并开设赌场,参赌人数达千余人,非法获利数十万元。为催收债务,被告人熊建文又纠集被告人王洋、张鹏博、陈鹏、辛宝等社会闲散人员,采取上门滋扰、辱骂、殴打、扣押他人财产、拉横幅等非法手段进行催讨。上述被告人之间相互勾结、串通一气,为攫取更大非法利益,还从事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长期盘踞眉县县城及周边,以被告人徐瑞锋、郭文硕、熊建文为犯罪集团组织人,通过共同或单独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非法影响;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方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通过给他人“平事”树立非法权威;以提供安保服务为由,强行介入KTV、酒吧等特殊行业长期攫取不法利益。
法院认为,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气焰嚣张,给被害人及有关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在眉县县城及周边地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破坏了眉县及周边的社会生活秩序,应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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