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㈢社会人员是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
年龄计算方法:年龄在40岁以下,指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指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指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㈣应届毕业生是指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
㈤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㈥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㈠报名时间:年7月21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