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持续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
“没想到,我家的低保半个月就批下来了。民生政策解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现在我们可以安心地生活了。”7月2日,宝鸡市眉县金渠镇金渠村村民解忙生充满感激地说。
原来,今年3月中旬,解忙生被诊断出患有大病,治疗费报销后,自己仍要承担10多万元费用,家庭顿时陷入困境。村干部得知后第一时间将解忙生的情况上报,经过镇审核、县审批等程序,4月1日,当地民政部门将解忙生全家纳入低保,让他们在享受更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同时,每月还能领到低保金。如今解忙生逢人就说党的政策好,让他全家基本生活有了着落。
随着陕西省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保障。尤其是今年以来,省民政厅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重要内容,从加快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加大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力度等10个方面,持续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
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网
为防止低收入人口致贫返贫,陕西省民政系统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程序确认为低收入家庭,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截至5月底,全省共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9.81万户28.62万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2.11万人。
全省扎实开展城镇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活动,排查了近两年来申请过社会救助但未审核通过的城镇困难群众户;新纳入城镇低保10.85万户19.57万人,落实“重病重残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扣减”1.75万户,实施“分类施保”6.47万人、“渐退帮扶”户。
持续加大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力度。近日,省政府成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省民政厅自4月22日起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申请人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乡镇(街道)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切实做好因疫情或突发事件导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群众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陕西省民政部门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推动全省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小额和紧急情况的临时救助实现乡镇(街道)直接审批,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受助。今年1月至5月,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8.6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6亿元。
让困难群众受助更加及时便捷
家住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西何社区的张潮(化名)靠做代驾司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去年7月3日,他的妻子被诊断患有妇科疾病,需立即手术治疗。“手头也没积蓄,媳妇这手术费从哪儿来啊!”张潮不由得叹气。正在他一筹莫展之际,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人员指导张潮通过“e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