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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开展石景山区年度引进人

一、申报时间

(一)企业申报:年3月29日-4月8日

(二)推荐部门汇总:年4月15日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企业应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单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时能够提供上一年度企业纳税信息。

3.重点支持石景山区重点发展“1+3+1”高精尖产业单位申报。

注:“1+3+1”高精尖产业:现代金融、数字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高端商务服务。

(二)申报人员

1.国内外埠人才引进:申报人员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所在岗位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工作业绩优秀;无刑事犯罪记录,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要求。

2.留学人才引进:申报人员应在国(境)外留学时间天以上,需与申请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个税和社保;留学院校一般应在THE世界大学排名前名,留学回国三年内,并取得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申报方式

需求申报采取推荐制,各申请单位将引进人才需求报送至各推荐部门(即行业主管部门),经推荐部门初审并汇总后出具推荐函,报送区委人才办。区委人才办不直接受理企业引进需求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是积极做好引才工作,激发人才效能,以服务区域和企业发展为目标,大力引进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是统筹考虑本单位人才需求情况,对拟引进人才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本人申报资格,压减或暂停单位申办资格。

三是填报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填报信息填写需真实、准确、具体、规范。如出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情况,不予引进。

本年度后续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可按此次集中申报通知要求继续申报,区委人才办将定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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