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石景山区教委召开年石景山区民办教育工作总结会暨年工作部署会。全区所有经教委审批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上,区教委对年民办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对年的民办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发放《石景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公示牌,选取培训机构代表在现场进行授牌仪式。办学行为规范公示牌共包括八项内容,重点对教师资格、收费周期等校外培训热点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区教委要求机构开展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社会公布;严格教师聘用资格条件,不聘用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确保从事培训的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严格遵守培训时间要求,培训时间不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公示牌主动公示培训机构的投诉电话、教委的监督电话。
目前本市已明确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全日制培训,不得开展幼小衔接课程,幼儿园不得小学化倾向,培训机构不得超纲超前、强化应试,中小学不得违规招生,设置实验班、特色班等,对于继续违规开展学前班、有效衔接课程的学校,区教委将依法予以查处,拒不整改的将移交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
今年以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采取多项有力举措,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监管。今年成立了教委民办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与服务,指导民办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围绕“选树一批、规范一批、清理一批”的集中整治目标,控制校外培训机构增量,规范治理存量;梳理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和办法;推动培训机构纳入石景山区预付费监管体系之中。
目前在区教委审批的共有79家校外培训机构,其中所有营利性培训机构已全部纳入预付费监管平台,明年将覆盖各类型培训机构。学生家长交的每一笔课时费用都能在平台中查到,培训机构如果出现资金异动,也有相应的预警机制。从收费源头到退费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防范风险。
下一步,石景山区计划在全市率先开展民办学校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加强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引入公办教育优质资源共享,探索建立民办教育教师教研新模式,提升民办教育师资水平,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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