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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游览未开放地区遇险被救该不该交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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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6日消息每年都有这样一些“驴友”——喜欢去一些未经开发或者景区明确提示不得进入的地方进行所谓的“探险”,一旦出事,不仅自身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威胁,还会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及救助成本。因此有网友怒批:浪费公共资源,救援要高价收费!今年“五一”小长假,有哪些“遇险”事件呢?

贯穿秦岭山脉主峰太白山与第二高峰鳌山的“鳌太线”是一条非法穿越路线,也被称为“死亡路线”,因时有事故发生,早在年,陕西太白县和眉县就联合发布公告:全面禁止穿越“鳌太线”。然而,今年“五一”假期,又有“驴友”非法穿越,有人员失联。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有13人涉嫌非法穿越“鳌太线”,穿越太白山自然保护区,12人已安全撤回,1人失联。目前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和当地救援队已组织搜救,搜救人员已上山两天。对于非法穿越问题,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5月2日下午,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禾洞镇的大龙山脉,有14名“驴友”因暴雨突降被困山中,连山消防大队经过6个多小时的紧急搜救将他们成功营救出。广东清远市连山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蒋炜君介绍,由于当时“驴友”所处的石公山未经开发,山洞较多且道路崎岖,加上突降暴雨,山洞洪水顺流而下,增加了救援的难度,他们只能利用安全大绳并轮流对被困人员进行搀扶和背抱。“救援空间有限,救援人员上去之后,因为天在下暴雨,又是凌晨,有大雾,能见度不高,一些石壁比较光滑,有效的受力点很少,仅允许一个人通过。”

这样的救援,对救援人员本身而言也危险重重。蒋炜君说:“山上风也比较大,无形增加了我们救援的难度。我们这些救援人员基本上都是第一次到达这个现场,也容易迷路。在一些未开发的区域,有时候我们救援用的卫星电话等都无法正常使用。”

5月3日,来自温州的4名“驴友”登上浙江丽水青田县汤垟乡金鸡山后,因返回时体力不支,被困山上。当地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紧急施救。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消防救援大队瓯南站站长陈伟杰介绍:“四个‘驴友’,说手机电量不多了,但还能用,给我们发了一个定位,还给我们上传了一段视频。从视频看,我们大概可以判断他们的位置,通过当地的向导带路,我们顺利找到这个位置,找到了他们。”

对于这类擅自进入未开发地域、明令禁止入内的“驴友”遇险,救援是否应该交费?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分析,要依据民法典“自甘风险”原则和我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他说:“根据旅游法第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遇到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虽然有权利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相关机构进行救援,但在接受救援之后,旅游者有一个必要的义务,即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有一些费用不需要你来承担,但有些费用是因为你自己造成的,特殊的一些费用由个人去承担。”

朱巍还强调,对于旅游景区禁止入内的区域,景区负有明示的义务,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缺失,也要承担责任。他指出:“既包括口头上的警告,也包括设置相关的警示牌,同时还要从制度上进行完善。比如一些特别复杂的交叉口,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监管?一些特殊的地段,是否安装了一些监控设施?是否安排了一些流动的维护治安的人员?如果没有,景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呼吁:“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一切。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牢记:生命高于景观。广大旅游企业和旅游机构也要时刻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那些没有开放的地区,不要前往旅行。进入未开发区域造成自然资源或历史文化资源受损,要承担责任。”

陈伟杰建议:“如果要去探险,首先要对现场环境进行初步评估,然后对自己的能力做一个评估,考量是否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毕竟野外还是比较危险,存在不确定因素不可避免。”

蒋炜君建议:“大家在进行户外活动,包括登山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比如,一定要带一个熟悉路线、气候的人,包括水、食物以及一些登山的器材装备。如果天气不好,最好不要选择登山。如果出现迷路情况,要第一时间拨打求助电话。”(记者孙莹温超陈瑜艳吴媚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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