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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一案例入选2021年度陕西法院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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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陕西高院向社会发布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眉县法院审理的陈浩等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

年10月至年6月,被告人陈浩利用其在某县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便利,从商品房备案登记专用电脑上私自拷贝买房人备案个人信息,并向被告人曹刚、周阳出售,非法获利元;被告人张龙飞、曹刚、周阳、孙全均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自用并出售给多家装饰公司。

经眉县法院一审审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浩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元;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十一个月有期徒刑至五个月拘役不等的刑罚,均适用缓刑,并处元至元不等的罚金,没收被告人陈浩等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同时,判令被告人陈浩、张龙飞、周阳分别缴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元、元、元,判令5名被告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宣判后,被告人陈浩等提出上诉,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数字经济对于信息的广泛收集和应用,非法采集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变得愈加严重,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社会影响尤其恶劣。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需“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该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对各被告人作出裁判,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打击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是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例。

今后,眉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六稳”“六保”,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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