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研究决定,于年7月1日开始县城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限
年7月1日—7月31日。
二、申请分配流程
1、申请人本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劳务合同、低保证及低保存折原件,在市民中心一楼大厅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领取《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审核表并按照要求附相关资料,经工作单位及单位所在社区初审合格,并加盖单位或社区公章后,交至市民中心一楼大厅住房保障窗口。
3、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通过单位了解、电话询问、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大数据比对及发布公示公告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将在眉县公众信息网、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