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报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年10月15日,具体年龄条件以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需求信息要求为准;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年10月15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石景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2.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上各贴一张,一张背面写好姓名别在报名表上,制作准考证使用);
3.个人简历;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校级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可参加公开招聘
(四)报名流程:
1.填写《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3.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了解具体招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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