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年
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具体招聘岗位详情,可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
一、招聘对象
01北京生源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能参加年度就业派遣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年北京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
3.在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02
非北京生源年应届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年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北京生源年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为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为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从业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则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文件执行,招聘上岗后在1年试用期内如未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01报名
1.报名时间:年8月26日9:00至年8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