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开展以来,眉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督办落实,切实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驻宝期间的配合保障工作,推动眉县生态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眉县配合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访督办、现场督查、宣传报道、服务保障、综合协调及资料管理5个工作组,各镇街组建配合保障机构,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确保督察工作在眉县顺利开展。5月10日,县政府又召集各乡镇、各部门召开“配合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督办工作会议”,再次要求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力以赴配合督察保障工作。
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督察检查
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对照督察转办问题积极建立台账,对于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标准、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对督察转办及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要求快速响应、联合执法、深入现场、细致核查,通过走访群众、倾听民心、了解民情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扎实整改、持续跟进,保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传达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公示
5月28日下午,县政府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会议中传达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同时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此外,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知情权,县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眉县人民政府网站对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开通报。
强化整改督导,严肃追责问责
相关职能部门对移交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取证、摸排线索,发现问题不回避、不包庇,依法查处,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凡是在督察工作中推诿扯皮的,由纪委监委直接予以约谈,对不及时报送资料、不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或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工作贻误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作者/来源:宝鸡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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