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社会人员是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
年龄计算方法:年龄在40岁以下,指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指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指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4.应届毕业生是指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
5.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将报名表(附件1)及报名所需提交的原件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邮箱,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报名信息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及所需复印件邮寄至申报单位指定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至年6月5日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毕业生应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
4、符合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需提供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申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3)
邮寄资料:
单位审核网上提交材料,符合报考要求后,通知报考人按指定地点邮寄相关报考资料,具体如下: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2、身份证、户口本(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应届毕业生应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随军家属需提交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原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报名信息真实性保证书》原件需本人签字。
三、笔试
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等。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石景山政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