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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营头镇村民集资修建的小学被卖给私人老

宝鸡市眉县营头镇街道村小学是年街道村全体村民每人出70元建校款集资建的学校。

文/图:王凯

学校仅教学楼就两层11间,还有偌大的校园。

年左右学校合并,街道村小学撤销,撤销后的小学是村集体财产。

年左右村委会在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将街道村小学以以租代卖的方式以50年的租赁合同期限租赁给杨凌一个老板,杨凌老板说他花了30万元买的,也有人说是18万。

3年前曾经投诉到眉县纪检委由营头纪检委处理,营头纪检委王书记答复我,村委会手续齐全,学校不是卖,是租赁50年,有几个村民代表签字,租赁手续合法合规。

我问王书记,有没有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确定处理村集体财产必须召开全体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才能处理,而且要以文字形式公告全体村民,必须公开招标。

这些程序合不合法,街道村小学租赁50年的程序都不合法,怎么能保证租赁手续合法。我问王书记既然几个所谓代表通过就可以卖学校,为什么建校的时候不让几个代表出资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全体村民都要出资,

而且当时有学生上小学的如果没有及时交建校款,就不让学生上学,学生到学校上学,会被赶出校门,给贫困学生留下来永远的伤痛。

我问王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确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村委会以50年的租赁合同期限以租代卖,涉嫌规避办理正常的征用手续,是违法行为。

我问王书记为什么村委会卖学校为什么要将学校原本占村民的半边路一起卖给杨凌老板,学校两边的路都是5米多宽,在学校这里学校外墙侵占的路中间,原来学校是集体财产,都是本村学生上学,当时村里也没有什么车辆,现在村委会要卖学校为什么不能把侵占村民的半边路还给村民。

这些问题王书记一个都没有回答,借口打电话就走了,没有下文了。

后来又反映到眉县纪检委,眉县纪检委的回答是:村委会要建村委会新大楼没有钱,不卖学校不行。

村委会将学校卖给杨凌老板后杨凌老板去年又将学校转租给一个办舞蹈培训的人,在学校办舞蹈培训,本来都狭小的村道路每天早上,中午,下午,几百个接送学生家长开汽车的,骑电动车的,开三轮车的,将村民门口堵的水泄不通,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生活和出行。

而且很多家长在村子里开车速度特别快,给群众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多次向村委会反映都没有结果。

难道街道村全体村民的利益,和学校沿路村民的安全都比不上村委会新建大楼的体面吗?伤害了全体村民利益换来富丽堂皇的村委会大楼,难道这就是村委会书记和主任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吗?

村民集资建的学校,到底租?卖?了多少钱,这实在是一个迷,这中间又,有没有利益勾兑?款项到底流向何方?需要给村民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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